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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创指贷”将企业创新能力转变为“融资资本”

    为充分发挥企业创新能力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促进作用,将创新能力转化为企业发展融资资本,加快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切实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2021年,楚雄高新区先行先试,以获批云南省首家“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评价体建设试点”为契机,探索形成了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信贷增信科技金融新模式,推出了基于定量评价、非财政、非税收、精准化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科技金融新产品“创指贷”,开创了一条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向发展资本转变的新路径。
    去年3月份,楚雄高新区研究制定出《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出台,该指标体系是楚雄高新区与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会合作,联合实施的楚雄高新区企业创新能力研究专项课题,经过半年多的实地调查、深入研究和专家论证编制而出,该指标体系包含创新基础能力、创新投入能力、创新管理能力、创新产出能力和创新特色5个一级指标,其中包含12个二级指标和35个三级指标, 从五个维度和近百个细分点全面反映企业创新能力情况,实现了企业创新能力的“精准画像”。
    要实现创新能力向融资资本转变,关键点在于金融机构认可企业创新能力的增信机制和对应金融产品的风险控制,楚雄高新区经过深入细致研究,形成了一个办法明确试点依据和政策支持、一个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一项制度明确申报要求和规范流程、一个小组保障协调推广和风险控制的“四个一”的制度政策体系,为实现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成果的金融机构运用提供支撑和保障。为确保“创指贷”依法合规,云南省科技厅出台了《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依据该文件批复同意楚雄高新区开展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评价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做好科技创新融资评价体系项下"创指贷" 贷款;为确保“创指贷”有序推进,楚雄高新区制定出《楚雄高新区创指贷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创指贷”重点实施研究制定评价体系、建立数据采集规范、搭建指标评价平台、建立信贷专属流程四项任务;为确保“创指贷”申报发放工作规范运行,楚雄高新区出台《楚雄高新区“创指贷”管理制度(试行)》,对“创指贷”的定义、借款对象、申请条件、贷款担保、借款额度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申请受理审批程序、贷后管理等进行规定,明确“创指贷” 借款对象为楚雄高新区内登记注册的各类科技型企业。为确保“创指贷”风险可控、推广科学,楚雄高新区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楚雄中心支行联合发文成立协调领导小组,联合开展政策分析、试点推广、风险管控等工作。
    如今,楚雄高新区内登记注册的各类科技型企业只需登录“彝创通”平台提出申请,就能在平台上完成企业贷款受理、创新指数评价、授信审批。“创指贷”平台去年4月上线,共计向5户科技型企业发放“创指贷”3520万元,有效解决了部分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云报客户端记者:吕瑾 通讯员:田红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