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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个园区拟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近日,科技部网站发布《农村司关于2020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估结果公示的公告》(简称《公告》)。《公告》称,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要求,2020年开展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估工作,评估对象为第6批共47个园区。

  经过园区自评估、视频答辩、现场考察以及综合评议等程序形成了评估结果,云南2个园区评估结果为达标,分别为:云南玉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云南滇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旨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园区管理工作专班负责协调和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园区的土地、税收、财政等政策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要整合本地区各类涉农科技计划项目,倾斜支持园区发展。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支持园区发展操作性强的相关政策。

  园区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制定出台优惠政策,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科技服务业和创新创业政策在园区落地生根;积极吸引优势企业和优秀人才入驻园区,着力孵化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园区向高端化、集聚化、融合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强化一二三产实质融合,积极推进产城产镇产村融合;着力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环境,打造一批“星创天地”。园区建设期为三年。建设期满后,由园区建设单位通过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向园区管理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园区管理办公室根据园区验收申请,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结合年度创新能力监测与评价结果,经综合评议后认定是否通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园区管理办公室对通过验收的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和综合评估。园区评估工作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加大对评估优秀园区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申请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对评估不达标的园区要限期整改(整改期一般为一年)。整改后再次进行评估,达标则继续保留园区资格,不达标则取消其园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