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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投资导向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产业强省决策部署,壮大实体经济规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制造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前谋划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安排工作,决定组织征集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投资导向计划项目,建设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库(以下简称“储备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一)产业项目。依托产业发展趋势及我省绿色能源、资源、区位等优势,围绕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业深度融合,全产业链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强力推进数字云南建设”等决策部署,紧扣绿色硅、绿色铝、新能源电池、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加工、特色消费品、绿色环保、石油化工等重点产业有关的建链延链补链强链、上中下游配套、技术改造与创新、智能化提升、绿色化改造、服务化转型等领域项目,按照重点产业项目、技术改造升级和创新(技术改造升级、技术创新、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碳改造)、服务型制造(含单项冠军)4个类别进行申报。原则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二)配套重大项目的园区基础设施和物流补短板。围绕成长潜力较大的拟培育重点产业集群和重点生产制造企业,支持少量尚未形成集群的园区,为在建绿色铝硅、新能源电池等重大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支持为产业集聚区、大中型制造企业提供有效服务的生产服务型物流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围绕重点产业(产品)引进合作和建设的供应链一体化物流项目。

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绿色低碳集群将另行组织,此次暂不申报。

有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

1.未在云南省境内注册及建设;

2.国家明确的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扩能项目;

3.项目申报企业(单位)上年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包括2022年年底前尚未完成整改的),纳税信用等级D级或有重大违法涉税行为;

4.与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定不相符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产业项目入库须填报或准备以下材料:

1.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投资导向计划项目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4)。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建设内容必须和申报项目一致)。

4.生态环境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复印件(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我省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5.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有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无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附原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租赁土地经营的,必须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土地租赁经营合同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并体现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质量品牌实力的专利、标准、品牌等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3-6项为2023年安排专项资金项目的必备要件。如尚未取得,可先入库,待取得后及时补充。)

(二)配套重大项目的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入库须填报或准备以下材料:

1.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投资导向计划(配套重大项目的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入库申请表(见附件5)。

2.项目备案证、土地、环保、林地等合规性支撑材料(此项为2023年安排专项资金项目的必备要件,如尚未取得,可先入库,待取得后及时补充。)

(三)物流补短板项目入库须填报或准备以下材料:

1.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投资导向计划(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入库申请表(见附件6)。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备案文件和批复文件复印件(供应链一体化项目提供实施的决策性文件复印件)。

4.土地使用、租赁和环评批复等复印件(信息类和供应链一体化类项目不需提供)。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

6.财务票据等已实际投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主要合作企业间合同协议性文件复印件(供应链一体化或招商引资项目提供)。

8.国家和省级示范、试点建设项目和荣誉性证明材料复印件(非强制性要求)。

(预计2023年1季度前可以开工,但目前材料不全的项目可先入库,待取得后及时补充。)

三、工作安排

(一)请各州(市)、县(市、区)工信部门做好筛选推荐工作,指导符合入库范围的项目业主登录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3.9.134/)完成网络入库申报,填报项目信息、及时更新项目进度,并上传支撑材料(目前暂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系统申报功能预计11月3日后开放)。

(二)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早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效益,前瞻谋划2023年专项资金安排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对相对成熟的项目按规定提前开展专家咨询,专家咨询意见将作为专项资金安排重要依据之一。请各州(市)、县(市、区)工信部门通知项目业主于11月13日前完成第一批项目网络入库申报,以确保专项资金按时限下达。

(三)请各州(市)、县(市、区)工信部门通知并指导项目业主于每月月末更新项目进度,及时上传补充支撑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储备项目库常年开放,动态储备项目,实施滚动管理。原则上,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从储备项目库中择优遴选。

(二)项目名称必须与备案或核准文件中项目名称一致。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实际,可进行分期申报,并注意填写《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投资导向计划项目入库申请表》时,相关数据填写为分期数据。

联系人及电话:

重点产业项目 发展规划处 牛润利 63512102

技术改造升级和创新 技术创新处 杨光 63513185

资源综合利用 资源综合利用处 张钦国 63517565

节能降碳改造 节约能源处 曾涛 63513260

服务型制造 产业政策处 艾宗芳 63513030

      配套重大项目的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 工业园区处  陈杨 63513798

生产性物流补短板 交通与物流处 李锦华  63513376

附件:1.重点产业、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入库申请表

           2.技术改造升级和创新项目入库申请表

           3.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入库申请表

           4.服务型制造工程(单项冠军)项目入库申请表

           5.配套重大项目的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入库申请表

           6.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入库申请表(点击下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0月27日